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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,重申和強化紀律要求,促進領導人員廉潔從業,嚴格遵守《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》和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》等相關要求,中國海運開展了領導人員私自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活動,採取積極措施,堅決斬斷非法利益輸送鏈條,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。
  針對近年來集團信訪舉報和查辦案件發現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進一步加強企業反腐倡廉建設。日前,中國海運要求集團總部處級以上幹部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,開展專項申報,內容涉及領導人員以本人、親屬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,或參股與集團業務相關企業的情況,此類企業包括但不限於船舶代理、貨運代理、集裝箱攬貨、船舶保險、船員管理、勞務外派、物流、服務採購、船舶備件和生產生活物資供應等。集團要求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,根據幹部管理權限,結合本單位經營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,參照本通知合理確定報告對象、報告內容,突出司管幹部和重要管理崗位的領導人員,進一步強化幹部廉潔從業意識。相關幹部按要求如實書面向組織報告情況,並簽字確認,對自己的報告內容負責。
  鼓勵職工群眾監督,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加強檢查,發現未如實申報的,一律就地免職。通過多措並舉真正做到“零持有、零報告”,防止領導人員以權謀私、損公肥私,維護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場競爭環境,樹立領導人員勤勉敬業、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。(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黨組紀檢組)  (原標題:中國海運專項整治領導人員私自經商辦企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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